刀锋电竞网页
报价咨询:020-2903808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刀锋电竞网页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3-10-05 08:47:52 |   作者: 刀锋电竞网页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总利润3,254,113,297.0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87,469,468.96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43,327,870.4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224,332,7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983,667.08元(含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2,698,693.95元),加上处置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等55,426,763.29元,扣除2021年度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513,841,347.39元,扣除2021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29,600,000.0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3,964,166.42元。

  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067.70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32.09%,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9,905,098.72元。

  城镇水务业务。十四五期间,预计县级以上城镇水务市场空间增长趋缓,村镇水务市场等下沉领域仍有可为;智慧水务成为行业发展的热点,中央提出“新基建”,进一步促进了智慧水务的发展。从城市化进程催生的配套服务投资需求客户的真实需求更加体系化,厂网一体、供排一体、城乡一体等趋势慢慢地加强,政府客户信誉度和支付能力是城镇水务业务最重要的考量之一。城镇水务市场集中度低,区域壁垒较为严重,资本类央企聚焦流域治理和区域治理新需求,纷纷跨界进入,水环境行业竞争不断加剧。

  固废业务。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进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仍存在一定市场空间,城镇环卫千亿市场有待释放,场地修复进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依然广阔,存量需求集中在设备提标改造和新兴固废处理,增量市场从城市向县域下沉,从东部沿海区域向中西部区域转移,且客户更青睐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其他垃圾的服务;精细化运营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成为行业的共识及竞争的关键。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催生多元化的客户的真实需求,对企业综合性解决能力提出新要求;政府推动居民收费,补充垃圾处理费来源,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东部沿海和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仍是固废处理业务布局的优选之地。焚烧发电竞争格局基本确定,集中度上升,城镇环卫和场地修复行业集中度相比来说较低;行业参与者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地方环保平台加速成立,大型央企、房地产企业及互联网公司跨界进入,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

  生态治理业务。政策导向从传统治污防涝到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需求升级,环保行业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三者之间的平衡更完善;从BOT、PPP到EOD,慢慢的变多的经营责任推向社会资本,现代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政府改革不断深化,更加侧重公共服务的出资人和监督人角色。项目规模逐步扩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比加大,对投资驱动发展模式形成严峻挑战;生态项目的流域化和区域化,呈现多目标、系统化、长效、提质等特点,对全周期项目管控、高品质运营和数字化手段提出了高要求;政府客户的真实需求存在区域级差,央企和平台公司成为新的客户主体。传统水务企业中,领头民营水务企业被国有化,回归细致划分领域;地方水司业务收缩,聚焦本地,打造地方性环保集团;新入场央企寻求专业运营合作。

  资源能源服务业务。行业处于发展窗口期,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超过30%的节能项目都是通过EMC模式建造与营运的;国内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才刚刚起步,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格外的重视,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积极推广;产业规模巨大,产业总产值一直增长。依照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发展要求,节能减排需求将持续爆发,环保行业本身也将进入资源化和能源化的新阶段,第三方服务存在较大市场空间,对企业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出更加高的要求。行业公司数较多,规模两极分化。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快速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快速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指导意见》突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提出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有关要求,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生态+2025”战略规划,重新梳理并明确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全面升级“水、固、气、能”业务组合,基于过去“水务+固废”业务布局,聚焦主航道,优化确定了“5+4+1”的业务组合,即城镇水务、固废处理、大气工业、生态治理、资源能源5个基础业务,工程技术、环保装备、智慧环保、资产管理4个价值链业务,科学技术创新1个支撑业务。其中,城镇水务业务主要围绕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农村污水及污泥处置业务开展;固废处理业务以公司控股公司首创环境为载体,主要开展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协同处置其他垃圾、城镇环卫一体化和场地修复等业务;大气工业业务以城市大气监测、咨询与治理服务,工业园区环境监视测定、咨询与综合服务,以及工业公司环境综合服务等业务为核心方向;生态治理业务主体业务方向为城市排水系统治理、城市雨洪及地表水体系治理和村镇环境综合治理;资源能源主体业务方向包括市政供热、工业园区能源综合服务、公共建筑节能降碳和工业设施节能降碳。价值链业务中,工程技术业务主要提供高端建造服务,确保高品质交付;环保装备业务以为别的业务提供各类装备制造服务提升业务投资拓展竞争力;智慧环保业务围绕公司数字化转型开展,推动公司业务模式创新,并实现对外销售;资产管理业务则以高效管理公司各类项目资产为重点,驱动资产周转率的持续提升。

  其中,大气工业及环保装备等业务的开展,公司正通过收购和整合首创大气的方式实现,以完成公司整体业务布局。

  报告期内,特许经营是公司环境服务业务的主要模式,通过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方式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从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提供达标稳定的基础设施服务,同时获得持续合理的投资收益。近年来,PPP模式慢慢的变成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作的主要方式,政府将BOT、TOT、ROT、DBOT等类型项目以单个或打包的方式,与环保企业签订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随公司在环保领域运营经验的积累、技术能力的提升以及品牌认知度的提高,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O(总承包+运营)、DBO(设计-建造-运营)、O&M(委托运营)等轻资产模式也成为公司业务拓展的新路径。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注:1)产能利用率根据控股公司数据计算;报告期新投产规模、在建项目的计划产能、预计投产时间均为控股公司数据。2)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中南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下同。生产信息

  注:此数据未包含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业务。销售信息自来水供应板块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单位: 元/吨 币种: 人民币

  注:此数据未包含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业务。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单位: 元/吨 币种: 人民币

  注:此数据未包含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板块各地区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单位: 元/吨 币种: 人民币

  注:此数据未包含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业务。各客户类型平均水价、定价原则及报告期内调整情况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注:此数据未包含生态环境项目中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业务。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产能及在手订单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设计规模为年处理垃圾量约1,437万吨及年拆解电器及电子设备量约320万件。公司固废在建产能中预计6,600吨/日将于2022年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或并网发电,包括:江西省南昌市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湖南省湘西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河南省驻马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签约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远期规模1400吨/日,近期实施规模800吨/日),收购河南省驻马店市驻马店泰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85.64%股权并购项目(设计远期规模3000吨/日,近期实施规模180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签约北京市东城、朝阳、顺义及任丘、福州、河南正阳县等地环卫项目,新增年化服务费12,726.75万元;签约北京市顺义区、阜阳市界首市、淮南市、瑞金市、上栗县等地的场地修复业务,外部合同额达11,104.3万元。垃圾焚烧发电情况

  注:本表数据未包含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情况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6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总利润人民币325,411.33万元(以下除非特殊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8,746.95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4,332.7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22,433.2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98.37万元(含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269.87万元),加上处置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等5,542.68万元,扣除2021年度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51,384.13万元,扣除2021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2,960.00万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396.4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1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990.51万元。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利率,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1.同意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对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与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签署的2.3亿美元的贷款合同进行变更,贷款期限仍为364天,原美元提款约定不变,申请增加新西兰元提款币种,新西兰元提款金额为2.3亿美元等值新西兰元,贷款综合成本为BKBM+利差(不超过BKBM+120BP);

  2.赞同公司为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上述2.3亿美元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变更为向2.3亿美元或等值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EPC+O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淮北市濉溪群众喝上更好水工程EPC+O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0万吨/日地表水厂及配套水源调蓄工程、取水工程,新建135.8公里管网,改造11座加压泵站及现状管网设施,项目总包金额约人民币111,610万元(暂定价,最终总包合同价由濉溪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结果确定);

  2.同意公司与濉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濉溪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持股80%;

  3.同意公司在濉溪县设立“濉溪首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1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省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BOT方式投资济南市先行区崔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规模12万吨/日,一期规模4万吨/日,中水规模3万吨/日,投资总额人民币34,260.21万元;

  2.同意公司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先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因设立四级子公司,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1282万元,持股0.0095%;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279.8775万元,持股94.981%;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钟北辰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1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总利润人民币325,411.33万元(以下除非特殊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8,746.95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4,332.7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22,433.2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98.37万元(含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269.87万元),加上处置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等5,542.68万元,扣除2021年度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51,384.13万元,扣除2021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2,960.00万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396.42万元。

  同意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1万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990.51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来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1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李丹,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郁奇可,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新田,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261万元(包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6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都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企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所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 2022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企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所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企业来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企业来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96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董事会依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总利润3,254,113,297.0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87,469,468.96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43,327,870.4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224,332,787.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22,983,667.08元(含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2,698,693.95元),加上处置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等55,426,763.29元,扣除2021年度已分配的2020年度利润513,841,347.39元,扣除2021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29,600,000.0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3,964,166.42元。

  根据公司真实的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067.70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9,905,098.72元。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未来的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的制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充分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都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盈利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2022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2022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并购资金借款、债券投资、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为12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这次发行事宜经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分两期注册,每期6亿元。


联系我们
24小时服务热线:020-2903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