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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济南市办理情况(第十四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济南市办理情况(第十四批)

时间: 2023-09-09 03:40:17 |   作者: 刀锋互娱-新闻资讯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十四批信访件共计22件(来电11件、来信11件)。

  截至11月24日,已办结18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20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1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十四批)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办事处相家村南侧的400亩山体2013年被违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

  日,市中区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月底完成,施工方为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整治规划(经过了专家论证和通过了市财政局审批)文本,东渴马村和相家村两个村的整理项目占地总面积应为

  亩。实施工程单位按照规划主要是采用清理表层石方,覆盖种植土等方式形成新增耕地,不存在违法开采行为。

  1.责令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湿法作业,防止出现扬尘及噪声扰民现象。增设公示牌,加大对当地村民宣传力度。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村委会违法修建公墓,破坏山体生态,占用耕地建设别墅,在耕地上挖土后用建筑垃圾填埋。要求依法查处,恢复生态。

  11月15日,市中区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和区民政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村委会违法修建公墓问题。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下称“西东村”)西南方,此处为西东村村委流转本村村民集体土地,用于招商引资的牡丹园项目。该墓地位于牡丹园南侧,多年来西东村按照当地风俗,过世村民集中安葬于此。2010年西东村向市中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同年12月市中区民政局同意批复在西东村建立八仙岭农村公益性公墓(市中民发[2010]19号),只用于安葬本村村民。2017年,西东村集中整理修建了150座墓穴,用于今后去世村民安葬,目前仍未使用,也未对外经营,未发现违法建造公墓、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2.关于破坏山体生态问题。为建设牡丹园项目,2015年西东村村委会与山东八仙岭文化生态纪念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流转耕地及林地共计129.59亩,不在山林保护范围内。园区建设过程中,对原生产路进行加宽、硬化,由原来2米加宽至4米,全长约700米,并在园区设立牌坊,用于标记企业名称。同时整理园区土地,栽植绿化苗木,未发现破坏山体的情况。

  3.关于占用耕地建设别墅的问题。来件反映的“别墅”为园区临时管理用房,共2层300余平米。

  4.关于在耕地上挖土后用建筑垃圾填埋的问题。修建临时管理用房时挖取了少量山体表层土,用于垫高地基,不存在回填建筑垃圾的情况。

  11月15日,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和区民政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负责联系村两委的管理机构渴马管理区及西东村村委监督牡丹园区管理公司做好耕地及林地保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规范村内八仙岭公益性公墓管理。

  年,济南裕腾制药有限公司收购济南鲁平制药厂后,停止了山梨醇的生产,转产异山梨醇。异山梨醇生产项目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日,对济南裕腾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①该企业无环保手续;②生产车间未安装治污设施,废气、废水直排;③未建设应急处置设施,危废处置不规范。

  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该位置已不具备办理工业项目环评审批的条件。因此,

  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九曲庄路中海国际社区A5地块建筑时破坏的山体未恢复,土壤产生扬尘。

  日,市中区组织国土局市中分局、七贤街道办事处、市中投资控股集团、市中规划协调服务中心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地块项目红线之外。坡面中间由中海公司砌筑了两道挡土墙,并种植了部分苗木,绿化覆盖率较低,有的坡面,西侧坡面及北侧坡面有个别居民圈占零星地块种菜。在大风天气产生少量扬尘。该处山坡已被市中投资控股集团征收,下步将对该处山坡进行绿化治理。

  市中区政府责成市中投资控股集团,对该处山坡进行绿化治理的规划和立项,列入2019年财政计划并组织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切实提高山体绿化覆盖率,有效抑制大风扬尘现象。

  济南市长清区丹凤北区小区东侧,拆违拆临后的堆料场,沙土未覆盖,扬尘污染。

  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长清区丹凤北区小区东侧拆违拆临现场在建筑物拆除完成后,崮云湖街道办事处随即组织施工队伍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

  日清运完成,现场无料堆,为整平后的场地,因需要绿化未进行覆盖,存在扬尘现象。

  长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崮云湖街道办事处责成施工方进行覆盖,施工方已于11月15日当日覆盖完毕。

  济南市章丘市双山街道办事处城东工业园内东南方向鑫箭厂区内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废机油、切削液乱排,存在刺鼻气味,空气压缩机及机床设备噪声扰民严重。

  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章丘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问题:市民反映的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章丘城东工业园古月路东首路北,总投资

  日取得环评批复,目前该公司建设项目尚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处于调试运行阶段。

  问题:经现场核实,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根据环评预测,该公司废机油年产生量

  吨。公司建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一处,已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机油、废切削液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由于该企业调试运行时间比较短,目前只产生少量废机油、废切削液,全部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存放在危废贮存间,现场未发现存在废机油、切削液乱排的情况,也未闻到刺鼻气味。

  问题:经现场核实,该企业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企业东侧的上皋东城社区,相对厂界距离为

  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

  1.章丘区环保局督促企业尽快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并依法备案后方可正式投产。

  2.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章丘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舜玉路与舜华南路交叉口东城逸家小区临近舜华南路,夜间渣土车行驶噪声扰民。

  11月10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高新区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舜华南路为高新区主要交通道路,车流量较大,周边在建项目较多,渣土运输较为集中,且不具备绕行条件,对路段周围的东城逸家小区造成了一定影响。

  2.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在临近东城逸家小区的舜华南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达到《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4类夜间标准要求。

  1.立即约见舜华南路周边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要求渣土运输车辆途径小区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2.加大对该区域巡逻管控,在舜华南路等重点路段、路口增加22时至次日5时勤务机制,形成管控时间全覆盖,对渣土车各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从严处罚。

  3.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控渣土运输环节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同时增加该区域噪音检测频次。

  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喷漆车间属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车辆段,该企业为八十年代建成的老企业(当时即建有喷漆房)。该车间喷漆房配套建设了“集风水幕处理+等离子光氧催化”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刺鼻气味。

  2.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于2018年10月22日对喷漆车间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均达标。

  天桥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纬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管,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济南市历下区世纪大道13788号山东三清不锈钢集团大院内,洗涤公司,外排污水。

  11月15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与区环保局、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局、区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所述济南市历下区世纪大道13788号山东三清不锈钢集团大院内洗涤公司,共有两家,分别为济南历下百洁洗涤服务部、山东朵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3月16日,济南历下百洁洗涤服务部在区环保局进行环评备案,备案号为济历下环审备字2017第28号;2017年6月22日,山东朵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环保验收,批复号为历下环建验﹝2017﹞7号,两家洗涤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6月开始营业。

  2.信访件所述洗涤公司外排污水问题,两家洗涤公司废水均排入三清不锈钢院内管线,最终汇入世纪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两家洗涤公司均未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手续。

  1.11月15日,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局向两家洗涤公司下达《关于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手续的通知》,限期20天向市级排水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2.11月15日,区执法局对济南历下百洁洗涤服务部、山东朵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水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号分别为: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8)第1500、1501号,拟对两家洗涤公司分别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地下负一层二层车库3号楼3单元门口东侧,车位312号南邻的公厕气味扰民。

  信访件所称的公厕位于地下负一层二层车库3号楼3单元门口东侧,属于海蔚商贸公司地下停车场,因长时间未清理产生异味。

  洪家楼街道办事处要求海蔚商贸公司安排保洁人员立即对该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制定保洁制度,做好日常保洁,确保每日清扫。保洁人员已于11月16日上午完成清扫工作。

  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曹家馆村联达化工用竖井排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土壤,2015年就开始偷排苯酚剧毒废水。

  11月8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和郭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原济南市历城区联达化工厂位于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曹家馆村西,主要是做铸造用酚醛树脂的生产销售。该厂于2017年9月5日整体拆迁。在2017年10月16日对联达化工厂实行破拆过程中,在厂区西侧中央位置发现一口废弃的地下水水井,历城区环保局立即组织对废弃水井进行钻探、取样。经检测主要污染物为苯酚(超标)。历城区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1月15日和2018年3月16日委托第三方做出详细的调查评价和鉴定,确认该污染是由联达化工污水池渗漏造成。

  2.经历城区环保局督促,2018年2月28日,原联达化工厂与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签订了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合同;2018年8月10日,原联达化工厂与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签订了土壤修复方案设计并开展了中间试验;2018年8月22日,原联达化工厂与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了土壤修复施工合同。施工期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9年2月8日。

  3.2018年9月18日,历城区环保局对原联达化工厂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60万元。2018年9月27日历城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9月28日,对该公司负责人采取刑事拘留。10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和郭店街道办事处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1.区环保局牵头,督促加快土壤场地修复工作,做好修复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2.历城区政府责成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染场地修复验收,通过验收前不得进行开发。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西山东路217号鑫源山庄E商业西侧3-8号房屋的山东城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该企业位于孟家水库上游,选址不合适。环评文件数据造假,用水量、污染物排放量、有毒化学品用量等与实际不符,对旁边的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涉嫌造假。违法违规排放大量危险废物,在化学实验中产生的大量含酸、重金属等废液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废气处理设施长时间不更换耗材,形同虚设,实验室无废液处理记录、废液检验记录,收集的危险废物实际没有转移、处置。在开展检验测试业务时涉嫌伪造数据、弄虚作假。

  日,区环保局联合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日受理该项目,并在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络站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关于环评数据造假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了现场检查,由市质监局委托山东省审查评价中心聘请的评审专家组依据《

  份检查报告进行核查,现场无证据表明当事人出具的检测报告有伪造数据的情况,评审专家组汇总的问题中也未涉及到存在伪造数据的情况。

  关于用水量、污染物排放量、有毒化学品用量等与实际不符,对旁边的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涉嫌造假问题。经核实环评文件中的用水量、污染物排放量、有毒化学品用量等,只是预测量,并非实际用量,环评文件中预测量是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等文件进行预测分析和计算的。

  关于违法违规排放大量危险废物,在化学实验中产生的大量含酸、重金属等废液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等问题。该单位在实验过程中主要产生重金属废液、有机废液、废试剂瓶三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间现存放着重金属废液(

  瓶),危废贮存规范,台账记录齐全。已与第三方签订危废转移协议,无危废转移记录。该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已按小区设计接入鑫源山庄

  区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污水管网中,不存在实验产生的废液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现象。

  关于废气处理设施长时间不更换耗材、形同虚设问题。该单位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通风柜收集,通风柜排风管道出口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收处理有引风机引至高于楼顶

  关于该单位实验室无废液处理记录、废液检验记录,收集的危险废物实际没有转移、处置等问题。该单位有单独的危废贮存间、警示标志健全、管理制度已上墙、有危险废物入库记录台账。

  日,该单位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目前因危险废弃物产生量少,收集的危险废物没有及时转移。

  1.11月15日,历下区环保局对该单位无活性炭更换记录,无设备维修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等行为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济历下环改字〔2018〕第2038号),责令该单位11月19日前完成整改:一是建立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二是建立设备维修台账记录;三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目前已整改完毕。

  2.11月15日,历下公安分局对该单位化学品保管人员离职后交接不及时,单位内部的化学品领用登记、存储管理环节中存在登记名称不准确,专用仓库内有杂物等行为责令其11月19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上的鹰联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地面没有硬化,大量货车进出,尘土飞扬。

  2018年11月15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经信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协调中心等有关部门及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对该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详细情况如下:

  1.关于“非法占地”问题。鹰联物流有限公司所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权属明确,不属非法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待规划新项目之前可维持现状,不违法。

  2.关于“地面没有硬化,大量货车进出,尘土飞扬”问题。该公司位于二环西路与美里路交叉口西北侧,场地面积约30亩。分东、西两区,鹰联物流仅承租东区,地面已硬化为水泥路面;西区承租方为明达物流、兆鑫物流2家公司,均未对地面全部硬化,但购有一辆洒水车,用于日常洒水降尘。货物运输车辆频繁进出,遇大风天气或洒水不及时时会造成扬尘污染。接举报前,2家公司已在着手将西区部分地面进行硬化。

  1.责成明达物流、兆鑫物流公司于12月10日前完成地面硬化工作,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的马店、前朱、中楼子三个村庄长期有重型卡车运输石块石硝,尘土飞扬、噪声扰民,严重污染村庄环境。

  11月15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途经马店、前朱、中楼子三个村庄的高怀路、名王路是通往平安浮桥的必经之路,且年久失修,道路损坏,重型车辆经过时存在扬尘及噪声污染现象。

  2.此路整治已列入黄河滩区连接路规划,并获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现已进入招投标程序,相关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1.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督促浮桥经营企业强化高怀路和名王路养护保洁,增加洒水次数,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

  2.长清区交通局在穿村路段两侧,设置减速慢行和禁鸣提示标志牌,目前已设置标志牌4处。

  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大吉庄村南路东,济南永发石料厂从矿山开采工作面到加工石子的机房场地有500多米,多年来用矿石渣混合黄土筑路,距离村居约100多米,大型车辆川流不息,扬尘污染严重。企业虽然有尘土防护棚,但是每逢生产都是尘土漫天,石粉存放区不规范。上级检查时都是提前停产,检查走后继续生产。

  11月15日,平阴县政府立即组织玫瑰镇、国土资源局、执法局、环保局等部门,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永发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环评手续并通过了验收,该公司配备有洒水车、雾炮等扬尘治理设备。

  2.目前进出该企业的必经道路龙王路正在进行修建,无法通行,因此该企业自2018年9月15日至今长期处在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开采工作面至加工石子的机房道路为砂石路,大型车经过时,尽管企业会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作业,但也有时形成道路扬尘。

  3.2018年6月19日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石粉存放不规范、厂区内扬尘污染等问题,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字〔2018〕第9号)。随后,该公司进行了整改,实现了防护棚全封闭,料堆全覆盖。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建设有尘土防护棚,棚内有喷淋设施,雾炮三个,均能够正常运作。厂内存有部分料堆,全部用苫布覆盖,未发现车辆运输及扬尘问题。

  4.经核实了解,未发现该企业存在上级检查时提前停产,检查后继续生产的情况。

  1.要求该企业对从矿山开采面至加工机房的500多米的道路采取硬化措施,12月20日前完工。

  2.要求玫瑰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洒水车、雾炮等扬尘治理设备正常运转。

  3.要求该企业对厂区和区内道路采取洒水除尘作业,生产区湿法作业,保持厂区的道路湿润,达到降尘、抑尘效果。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0号龙力天润苑4号2-3层的食斑鱼坊、蓝珊瑚蒸汽海鲜餐厅、蜀大侠四川传统主题火锅、313羊庄等四家饭店,违规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建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污染严重,食斑鱼坊经常在晚上将油烟废气偷排到小区,将饭店垃圾直接从南面窗户扔进小区。多次反映,有关部门互相推诿,不作为。

  11月15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和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4家饭店位于天润苑小区4号商住综合楼商业裙楼二、三层,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

  2.关于违规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建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污染严重的问题。4家饭店所在商业裙楼,外探主楼(四层以上为住宅)30米,北临二七新村南路,其中2家(313羊庄和蜀大侠四川传统主题火锅)位于与居住层相邻商业楼层,但操作间不在居住层下方;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定期维护和清洗,有维护台账。“异味”为蓝珊瑚蒸汽海鲜饭店海鲜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气味,“废气”为经油烟净化设施过滤后的蒸汽。均设有独立烟道,排气筒位于裙楼最北侧临街端楼顶,距主楼30米,向北侧道路排放,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2家饭店(蓝珊瑚蒸汽海鲜、蜀大侠四川传统主题火锅)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油烟排放均达标,另2家饭店(食斑鱼坊和313羊庄)尚未开展检测。

  3.关于食斑鱼坊经常在晚上将油烟废气偷排到小区的问题。现场发现该饭店废气通过裙楼最北侧楼顶排气筒排放,未发现偷排油烟废气现象。

  4.关于食斑鱼坊将饭店垃圾直接从南面窗户扔进小区的问题。检查未发现食斑鱼坊饭店存在乱扔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现象。该饭店已与专业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设有专用收集容器,也不存在与生活垃圾混装问题。

  5.关于多次反映,有关部门互相推诿,不作为的问题。经调阅12345热线家饭店油烟异味扰民举报17件,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和区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多次开展调查、会商,均已调查处理并回复,2018年8月,有关部门对调查发现的蓝珊瑚蒸汽海鲜餐厅、食斑鱼坊饭店原有排气筒分别位于裙楼二楼东侧和南侧,距居住层较近的问题,责令其将排气筒改至现有位置,封堵原排气口;对调查发现的食斑鱼坊饭店操作间处于主楼正下方的问题,责令将操作间移至裙楼外探部分。

  11月15日,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和区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2家饭店(食斑鱼坊和313羊庄)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油烟排放均达标。

  2.加强对4家饭店的日常监管,监督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保持达标排放,防止油烟、废气、异味扰民,落实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管理相关法规要求,防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1月15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公庄街道办事处、章丘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章丘区相公街道蔡庄村村委往东路北确有3家塑板厂,分别是济南奇盛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济南丰合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和宋某某个体加工户。

  2.济南奇盛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备案号:507。主要生产设备有剪板机3台,切割机2台,年产量3000吨,企业夜间不生产。2018年11月15日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济南丰合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备案号:371。主要生产设备有剪板机4台,年产量1000吨,企业夜间不生产。2018年11月15日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宋某某个体加工户: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剪板机1台,年产量300吨。因经营状况不佳,决定以后不再进行生产。

  1.章丘区政府责成相公庄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巡查频次,防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黑水庄西头、新东外环东侧100米左右有一小锻造厂,噪音严重扰民。

  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明水街道办事处、章丘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明水街道办事处黑水庄西头确有一家锻造厂,企业名是济南成立锻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该企业距离黑水村

  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章丘区政府责成明水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巡查频次,防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备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十四批信访件共计22件(来电11件、来信11件)。截至11月24日,已办结18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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