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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3-09-16 16:15:00 |   作者: 刀锋互娱-新闻资讯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四、风险因素” 。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为50,335,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34,23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2%。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客户,提供定制化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和解决方案。自成立以来,智明达十分重视嵌入式技术探讨研究工作,致力于研究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的适配及驱动程序、应用程序开发,结合军工行业用户的特点,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采用“硬件定制+软件定制”的方式来实现客户的应用需求。公司先后建立了基于嵌入式处理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等多种架构的软硬件一体嵌入式技术平台,并在这一些平台上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和服务。公司软件技术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针对公司定制平台的驱动、操作系统移植裁剪技术,第二类是针对客户的应用场景的应用软件技术,基于可靠性文件系统的存储技术等。

  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涵盖数据采集、信号处理、数据处理、通信交换、接口控制、高可靠性电源、大容量存储与图形图像处理等技术方向,多年来服务于军工客户,成功将产品应用于机载、弹载、舰载、车载等多个领域的武器装备之中。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及基本功能如下:

  公司长期致力于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接受军工科研院所的研发需求后,公司依据技术方面的要求制定研发方案并研制产品,研发阶段的产品大多数都用在客户的系统和整机产品的调试、验证和试验,需求量较小。产品随系统和整机鉴定定型后,进入军方正式批量列装,采购量相对较大。随公司前期技术积累逐渐转化为产品,公司配套于客户定型项目的产品品种类型和数量持续增加,成为公司持续的盈利来源。

  公司的采购模式依照产品采购的获取渠道不同,可以大致上可以分为公司直接向原厂采购和通过第三方代理商向原厂采购两种方式,从采购特征上看,公司采购计划性明显且采购品种较多。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按照每个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前期会根据用户提出的具体要求,经过硬件及软件设计,将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烧写到硬件当中。其中,公司的软件研发主要包括驱动程序编写以及应用软件编写,是定制化生产前的重要环节,该环节过程较为复杂、试验周期较长,生产及研发部门根据武器装备设计目标对产品进行反复调试、试验、改良。因此,产品在前期的研制、生产阶段,以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生产为主。当客户的型号项目定型后,公司配套于客户定型项目的产品相关参数、生产工艺、投入生产的原材料等均已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再发生改变,生产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执行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批量化生产。

  在生产工序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外协加工以及委外加工与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将公司核心技术应用在各个重要生产工序中,并将部分生产环节利用外协方式发挥配套作用,由此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

  作为核心特种行业嵌入式计算机模块产品供应商,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大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的市场、销售团队与研发团队紧密协作,与客户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制定研制方案。部分研制项目,客户源于军品研制阶段的项目特点、过往的合作历史、综合技术实力及公司在行业内的良好口碑,指定公司为项目承接方,并通过双方商务谈判后开展合作。在客户下达订单后,公司开展研制、生产、交付,完成销售流程。除上述情况外,部分项目公司需参与客户的内部评审比选流程。客户根据方案等评审要求择优确定供应商,确定的供应商最终获取订单。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链较长,各层次厂商间的交货验收程序也相对更为严格和复杂,因此货款的结算周期一般相对较长。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牵引,依托多年来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领域的核心技术积累,以及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同时实现公司研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

  公司紧盯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为指导,进一步开展新技术、新方向的研究与开发。为保持技术实力的领先以及未来承接,公司将参与更多重大研制任务进行技术储备。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根据职能划分为总师办、项目开发部、测试部、工程部、开发支撑部和科研管理部六个部门。研发中心各个部门根据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研发工作,形成客户需求与内部技术研发相互结合的研发机制。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机载、弹载、舰载、车载等领域所需的嵌入式计算机模块产品和解决方案,产品主要被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的军事应用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结合公司产品的功能,公司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1 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之“1.1.2 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

  根据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嵌入式市场—2015-2021年全球行业分析、容量、份额、增长、趋势以及预测》报告显示,到2021年全球嵌入式系统市场容量预计将达2,331亿美元。全球范围内对符合要求和精确运作的先进设备,以及对多核技术处理器和嵌入式图形的需求日益增加,推动了嵌入式计算机行业整体市场的增长。在我国嵌入式行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它对社会各个应用领域的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陆续颁布实施的行业政策与规划,已将嵌入式计算机产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

  我国嵌入式计算机应用行业分布广泛,下业包括工业控制、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军工电子、安防监控等。随着我国各行业技术的更新迭代发展,信息化浪潮将带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电子信息行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相关各类智能终端设备的需求也将进一步释放。嵌入式技术作为智能终端设备的核心技术之一,将被应用到更多领域。

  目前,嵌入式计算机的研制和应用已经成为我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发展的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由于军用设备和服务具有较高的保密要求,暂无法获知军工领域的嵌入式软件业务收入规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2年国防支出预算约1.45万亿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7.1%。

  近十年来,嵌入式计算机相关技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微处理器从8位到16位、32位甚至 64位,从单一内核到除了内核外还提供其他功能模块(如文件系统、TCP/IP 网络系统、窗口图形系统等),并形成了包括嵌入式操作系统、中间件在内的嵌入式软件体系。硬件技术的进步也推动了嵌入式系统软件向运行速度更快、支持功能更强、应用开发更便捷的方向不断发展。而SOC技术的出现则进一步促进了嵌入式软件与硬件系统的融合嵌入。SOC被称为系统级芯片或单一芯片系统,是指将完整系统集成在一款电路芯片上,其中包含有嵌入式软件的全部内容。SOC技术改变了传统嵌入式系统的设计观念,是微电子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并已成为当今超大规模IC的发展趋势,为IC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和发展机遇。

  嵌入式技术是包括嵌入式芯片处理器等硬件技术、实时操作系统技术、应用软件开发技术等相关技术相紧密结合的一门综合性计算机应用技术。其多学科交叉的特点,使企业在系统开发方面需积累丰富的硬件、软件、FPGA、热设计、抗振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等综合性知识技术体系。由于涉及技术领域广泛,初入行业的企业无法在短期内获得足够的技术和人才经验积累。除此之外,嵌入式计算机通常作为配套产品应用于各个应用领域,因此,需要参与配套项目的嵌入式计算机产品提供方对各行业有较强的前瞻性判断力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初入行业的企业无法在短时间内积累丰富的技术知识,也无法研发出高质量且符合各领域需求方要求的军用嵌入式计算机产品。

  军用嵌入式计算机作为应用于军事领域的嵌入式计算机系统,它除了具有嵌入式计算机的普遍特性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使用特点和技术特点,最重要的包含:

  (1)可靠性高:军用嵌入式计算机不同于一般的计算机,它应用于武器装备中,因此可靠性要求较高,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都要满足可靠性的要求,必要时还要进行冗余设计;

  (2)环境适应性强:武器装备往往处于恶劣应用环境中,因此军用嵌入式计算机须具有在高温、低温、冲击、震动、沙尘、霉菌、盐雾等恶劣环境下工作的能力;

  (4)寿命保障性要求高:军事装备的研制周期较长,通常服役周期也较长,因此军用嵌入式计算机需要保证具备较长的使用寿命;

  (5)器件等级较高:军用嵌入式计算机需要采用工业级、军品级等等级较高的元器件,以满足军事装备在各种恶劣环境下可靠工作的要求;

  (6)定制特性:因武器装备的多样性及形状差异性,军用嵌入式计算机外形和外围用户接口电路多样,产品以用户定制为主。

  军用嵌入式计算机行业中主要参与者为国内大型国有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及具备军品资质的民营企业。由于军工行业的特殊性,公司无法获知公司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等信息,因此仅能对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做定性描述。

  一方面,与大型国有军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相比,公司依托灵活生产机制、有效的激励措施,在响应速度、人才激励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另一方面,国内军用嵌入式计算机市场的民营厂商较多,但各自产品范围、市场定位、配套客户各有侧重,涵盖的军用领域也不完全一样,在同一细分市场中,各自产品技术同质化程度相对较低,形成了差异化竞争,呈现既竞争又相互合作的关系。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专注于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多次参与国家重点型号项目武器装备的配套研发与生产,并获得多个领域客户的认可,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参与客户项目的同时,公司紧盯行业技术发展动态,不断完善并提升自身在嵌入式计算机技术中的技术实力,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嵌入式计算机产品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近年来,在国家经济实力整体增长的基础上,正是我国军用嵌入式计算机行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十四五规划指出:“打造一支现代化、信息化、高端装备化的人民军队”,要“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武器装备的信息化已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点,军用嵌入式计算机行业需求在未来仍将持续增长。

  军用嵌入式计算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武器控制、指挥控制和通信系统仿真等作战与保障系统中。作为武器装备智能核心,在武器装备智能化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军用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对象紧密结合,使其能够更具针对性有效支持武器系统智能化运作,赢得未来信息化战争。

  随着人工智能、软件无线电、高速交换等各类技术的应用,武器装备信息化、数字化率不断提升,武器装备对军用嵌入式计算机的可靠性、稳定性、低功耗等技术指标提出了更高的指标要求。在此背景下,军用嵌入式计算机不仅需要具有小型化、高性能指标等基本特征,还将向高可靠性、低功耗、模块化方向发展,软件操作环境也将更加集成化、自动化、人性化。

  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是我国制造业从低端迈向高端的必经之路,尤其在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的自主可控,关系到我国国防安全。中长期内,国产化必将是军用嵌入式计算机领域最重要的课题之一。近年来,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军事装备国产化要求,随着国产芯片、操作系统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完善,军用嵌入式计算机从核心芯片、操作系统等各方面必将实现线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3,1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1BJAG10184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共计285.1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1,056.91万元,其中用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1,399.92万元,用于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3,656.9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640.62万元。

  注:上表中“扣除发行费用”为实际已经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包含还未支付完成的款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3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4月1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监管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出现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智明达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智明达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智明达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智明达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为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监事会还就《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的平均水平确定。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监事不因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额外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劳动岗位按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当年公司及个人绩效结合挂钩。

  1.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薪酬方案的制定是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7日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公司根据该指引中的内容,对《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逐一修订。同时,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完成后,于2021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本次变更章程还对该项内容进行了变更。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数量为50,335,600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延。

  上述修改内容,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登记时间、地点:2022年4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会议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锡光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财务审计服务费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经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该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2年4月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上述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展阶段,公司2022年计划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加快产品研发创新、扩大产能建设,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及未来的发展。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096,194.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335,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34,23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11,513,994.8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634,235.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军工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产品交付和回款存在一定的季节性,而公司前期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投入进行研发,导致流动资金可能存在阶段性短缺。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客户,提供定制化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和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的投入、市场开拓、产能建设等。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42.48万元,净利润为11,151.40万元。2022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投入,不断开拓市场,加快研发重点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断的提高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市场开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江虎先生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聘请陈云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陈云松先生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副总经理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1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陈云松,男,1982年1月出生,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惠州华阳集团数码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2月,任乐山菲尼克斯(安森美芯片封装厂)设备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华为成都研究所传送网硬件开发部硬件工程师;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智明达有限硬件测试工程师、测试部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测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财务报告可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2021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将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可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财务报告可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真实的情况,公司部分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合计修订制度9个,具体如下:

  其中,《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区17栋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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